最低工資應該訂在甚麼水平,一直是極具爭議性的話題。較早前有來自商界的立法會議員建議時薪訂於二十元,引起社會各界強烈反彈,目前商界已將叫價調高至二十四至二十七元,但與勞工界企硬堅持的三十三元,仍有大段距離。
由於勞資雙方各說各話,分歧極大,以致草案在立法會辯論期間,議員紛紛提出修訂動議,包括最低工資水平是一年檢討一次,還是兩年檢討一次,以及立法會能否修訂最低工資水平,均引起激辯,可以預料,最低工資水平將成為下一個爭論焦點。
事實上,最低工資水平事關重大,既要保障勞工的利益,讓基層打工仔活得更有尊嚴,又要避免一下子大幅提高企業營運成本,導致大量職位流失。有來自商界的立法會議員指出,內地較早前訂立了保障勞工的法例,已在珠三角掀起工廠倒閉潮,擔心本港將重蹈覆轍,這種擔心並非沒有道理。
值得注意的是,不僅商界對最低工資的衝擊憂心忡忡,不少勞工團體亦擔心新例實施後未見其利先受其害。有保安業人士指出,僱主可能在法例生效前先解僱資深員工,然後重聘,以減省日後長期服務金開支;飲食業工會則透露,有酒樓已開始減少侍應工作時數,部分員工月入因此減少近二千元。最低工資的原意是保障社會上收入最低的一群,怕只怕如果處理不善,打工仔收入不增反減,隨時好心做壞事。實際上,最低工資立法並非解決在職貧窮的靈丹妙藥,也不代表勞資矛盾從此結束。
最低工資是一柄雙刃劍,在保障打工仔的收入不致被過分剝削扭曲,維護其尊嚴的同時,也會帶來一些副作用,無可避免地令企業的經營成本上升,大量僱用低工資員工的中小企業更是首當其衝,這是勞資雙方都必須正視的問題。
大家可以看到,過去經濟暢旺,工資水漲船高,工人不愁找不到飯碗,勞資關係相對融洽,要求就最低工資立法的呼聲不高;無奈回歸後貧富差距愈拉愈大,在職貧窮問題不斷惡化,窮人數量已達一百二十萬,月入低於四千元的貧窮家庭更超過十九萬戶,比回歸初期增加逾一倍。正因如此,最低工資立法才被視為沒有辦法中的辦法。
勞工問題千頭萬緒,歸根究柢在於分配不均,貧富懸殊。所以,振興經濟、增加就業職位固然刻不容緩,推出更多扶貧紓困措施,幫助弱勢社群,更是有實際需要。如果當局以為通過最低工資立法就萬事大吉,那就大錯特錯了。
總而言之,最低工資立法只能治標,不能治本,治本之道,在於發展經濟,創造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