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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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氣侯:管畀錢人賺 唔管賺人o地錢

「這個世界怎可能有免費午餐,我們不是做慈善……現在是你們欠着我,不是我欠着你,你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要還。」惡導遊阿珍的「金句」,何止震驚全港咁簡單,祖國同胞們簡直奔走相告,沒來由犯賤,沒地方去非去香港不可?阿珍向旅遊業界投下了一顆核子彈,殺傷力確實無與倫比,但壞事未嘗不是好事,沒有阿珍惡形惡相的劏客嘴臉,又怎能驅使一向迷信業界自律、其實放任自流的特區政府做些事呢!

強迫內地旅客購物絕不是新生事物,同類情況三年前已經上演,當時由政府、旅發局到業界一樣高姿態展開危機管理作業,挽救受損的香港旅遊業形象。三年後,為何劏客又捲土重來?因為這不是個別無良導遊的操守問題,歪風一向存在,屬於行業性的結構性問題,再不能靠所謂的自律、業內自我監管,而是到了行政部門以公權力全面介入整頓、撥亂反正之時。

導遊以小費、佣金為主要收入來源,更甚者貼錢向旅行社「購買」內地入境團,羊毛出在羊身上,惡導遊阿珍的金句並沒有說錯:「是你們(旅客)欠着我」,她只是「在商言商」,一千多元人民幣團費,坐飛機包食宿接送,還有零團費,成本怎樣算?招客的內地旅行社先賺一筆,轉賣給本地的旅行社又賺一筆,落到惡導遊阿珍手上,不靠購物佣金,如何回本?

這不是業內的潛規則,而是行規。日前阿珍罵客事件曝光之後,香港內地入境團導遊總工會主席謝北拱指摘阿珍逼客購物,壞了業內聲譽之餘,還補充了一句:「你係講都婉轉啲吖!」這句真言令人會心微笑,導遊哪有不帶客購物、不賺佣金的,問題只是赤裸裸抑或「婉轉」些而已。

旅遊業議會這幾天不迭推出補救措施,例如構思要求業內上報團費成本,杜絕「零團費」,從而防止逼客購物重演,這有效嗎?只要一層判一層,導遊沒有底薪的行業經營模式存在下去,上報團費也可以由零團費變成超豪團,弄虛作假,要求內地的旅行社出張文件還不容易?同樣,只要有團可帶、有客可劏,要求本地的無良導遊簽署假底薪、保證不逼客購物的保證書一樣大把人爭住做。

保障港人外遊的印花稅制度是怎樣來的?還不是當年先後出現多間旅行社倒閉席捲旅客團費,政府積極介入監管發展建立的保障制度。港人外遊「畀錢人賺」尚且有良好的監管,入境旅遊是本港經濟的支柱之一,旅客「畀錢你賺」變成名副其實的「水魚」;每次出事之後,特區政府循例補鑊,風頭過後,又回到業內自理的局面。可以預言,一個阿珍消失了,以後還會有很多個阿珍排隊出現。

風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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