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度管理本港近六十幢私人樓宇的嘉居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六年結業時其董事馮梓軒被指濫用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因而揭發他在公司虧空公款逾三十四萬元。馮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五項盜竊罪,昨被判監八個月,並被禁在五年內擔任公司董事。
五十七歲被告馮梓軒,被控在○六年十月二十三日偷去青雲大廈、永富閣、怡華大廈、元新大廈和昌威大廈等業主立案法團共三十四萬三千八百六十元。辯方求情指由於部分法團無依時或少付管理費給嘉居樂,但被告有時需預繳給清潔和保安服務商,結果在數冚數下犯案。
案件編號:KCCC 26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