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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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資料存七年 八達通涉違例

【本報訊】八達通卡公司疑將「日日賞計劃」會員個人資料轉交業務夥伴引起公眾疑慮,日前有市民透過八達通熱線取消日日賞計劃時,赫然獲悉其個人資料會被保存七年,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做法違法《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內資料保存最少期限的條款,將要求私隱專員調查。

八達通發言人表示,經翻查熱線錄音後發現是語言錯誤,接聽電話的員工將法例要求需保存七年交易資料,錯說成需保存日日賞相關資料七年,他澄清,實際上市民在日日賞登記的資料,可在要求取消後三個工作天完成刪除,重申市民只需帶同八達通卡到指定地點,便可完成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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