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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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與綜援水平脫鈎

立法會昨第三日審議《最低工資條例草案》,至今晨三時本報截稿已討論逾三十小時,仍未三讀通過。委員會昨審議草案時,辯論了最低工資委員會勞方代表組成方法、取消官方代表表決權及規定最低工資水平須足以應付家庭需要及高於綜援等議員修訂案。結果議員修訂在分組表決下全軍盡墨。

王國興提出修訂,列明最低工資水平不可低於綜援水平及可應付家庭生活需要,李卓人的修訂則要求兼顧家庭需要和經濟因素。王國興強調,立法制訂最低工資是協助最無議價能力的勞工,故必須高於綜援水平,他說「(最低工資水平)連綜援都達唔到,咪攞綜援囉」。李卓人則指有良知的社會應該勞動有價,否則「出嚟做嘢為乜」。

議員憂工資上升引發通脹

不過自由黨主席劉健儀反駁,指立法規定最低工資水平可應付家庭需要,是把本港經濟、失業問題及生產力水平等因素拋諸腦後。立法會旅遊界代表謝偉俊亦稱,立法規管最低工資可能導致部分職位流失,結果未能解決社會失衡,甚至因工資上升而引發通脹,造成惡性循環。

張建宗回應時指出,最低工資是個人的工作報酬,跟以家庭為單位的綜援概念不同,不能混為一談,認為王、李的修訂會令草案避免工資過低與不損害本港競爭力的平衡蕩然無存。

李卓人亦就最低工資委員會三名勞方代表的組成提出修訂,要求三名代表由工聯會、勞聯及職工盟成員擔任,其後李卓人與葉偉明兩人同時提出修訂,取消最低工資委員會三名官方代表的表決權。張建宗再度表示反對,指最低工資委員會的決定不一定靠表決通過,又覺得修訂是針對公務員,影響公務員士氣。結果所有修訂都在分組表決下遭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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