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又建議賦予警方執法權,可抽查可疑司機接受行為檢測,包括要求司機行直線及照瞳孔等;至於澳洲使用的唾液測試,由於未能驗出「K仔」,因此要研究是否採用。港府將於暑期諮詢公眾,最快下個立法年度內提交修訂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