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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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署康文署路政署滅蟲鬥卸

【本報訊】政府部門被指「捉蟲」卸責。大埔荔枝山村一棵細葉榕,昨晨被數以百計的大群毛蟲「包圍」沿樹幹爬下,場面觸目驚心,嚇煞村民致電政府熱線「1823」求助,惟食環署、康文署及路政署被指推來推去,擾攘逾十二小時,始有食環署人員到場純粹「視察」,卻無即時滅蟲,引起村民不滿,今日會苦候署方派員滅蟲。

現場為荔枝山村一間士多對開路邊一棵有三十年樹齡細葉榕,高約十五米、直徑九十公分。昨晨五時許,姓李(約五十餘歲)士多東主發現大樹上有數以百計逾兩吋長毛蟲,沿樹幹爬落地下。李感到心寒,連忙回家取來殺蟲水噴殺毛蟲。

不過毛蟲眾多,殺蟲水噴射距離有限,只能殺死低處毛蟲,高處毛蟲則無法殺死。李患皮膚敏感,恐防毛蟲爬入屋令其病發,於是報警和致電「1823」政府熱線求助。警員用膠帶圍住大樹,警告途人不要走近。

逾12小時始有人檢驗

李稱數小時後,接獲政府熱線職員回覆,指食環署及康文署人員曾到場視察,但認為大樹不受兩部門管轄,又因大樹位於路邊,事件已轉介路政署,但政府熱線暫未接獲路政署回覆。

但李指從未見過該兩部門人員到場,因恐毛蟲由樹上爬下,威脅途人安全,又不滿政府部門效率低,遂再次報警,更向區議員投訴。

至傍晚六時許,李始見食環署滅蟲組人員到場,經目視檢驗,滅蟲組人員指毛蟲並非毒蟲,大樹亦沒有病霉,根據指引不能噴殺蟲水,以免連樹也殺死,最後只能將早前被李用殺蟲水殺死的蟲屍清理,然後收隊。

李對當局卸責萬般無奈,他指去年門前有大樹倒塌,報警兩日仍無人鋸樹,直至區議員協助,消防處才派員到場鋸樹,歷時兩個月才可完全清理,批評政府做事不理市民感受。食環署發言人表示,事件已轉介地政總署。地政總署則表示,將盡快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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