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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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狼霧兜面噴 兩青年喊住被劫

青年遇噴霧賊「喊」着被劫!蠱惑獨行賊將防狼噴霧劑充當打劫武器,昨凌晨在尖東海旁偷襲兩名青年,兜口兜面狂噴,兩名事主猝不及防「中招」,均雙眼刺痛及流淚。「噴霧賊」趁機掠去兩人手機及銀包逃去,事主則需送院治理。有醫生指出,如噴霧酸鹼度過高,足以引致失明。

現場梳士巴利道近日航酒店對開海旁,昨凌晨三時許,兩名姓楊(二十二歲)及姓吳(二十一歲)青年坐在長櫈聊天期間,突遭一名四十餘歲男子走近,並取出一支防狼噴霧劑向兩名事主面部狂噴。兩人冷不提防,分別雙眼及口鼻「中招」,頓感眼部刺痛,不斷流眼淚和呼吸困難,因無力反抗,被賊人有機可乘,搶去兩人的銀包及手機逃去,合共損失逾二千元財物。

警方接報趕至調查,將兩名事主送院治療,惟在附近一帶兜截無果,僅在三百米外的花槽內,檢獲一支疑屬賊人遺下的防狼噴霧劑,警方正追緝涉案匪徒歸案。

網上有售 中招快用清水洗

防狼噴霧劑近年內地及台灣都有商人在網上發售,成分大多是無毒性的辣椒精及芥末。據香港執業眼科醫生會會長周伯展醫生指,該類噴霧可刺激雙眼流眼水,影響呼吸系統,一般不會造成永久傷害,傷者宜盡快以蒸餾水或清水清洗。如噴霧含酸鹼度過高,則可致角膜受損發炎,甚或損及眼球、晶體,可能會導致失明。

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攜帶槍械或能發射有害液體、氣體、粉末或其他類似成分的武器,包括防狼噴霧劑,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四年;警方亦可引用《公安條例》第二百四十五章,向涉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的人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