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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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身堂前西醫張英傑釘牌

【本報訊】纖體公司「修身堂」前駐診西醫張英傑於○八年間,三次被法庭控以共十一項未有妥善備存危險藥物登記冊罪名,判罰款合共七萬五千元。醫委會昨召開紀律聆訊,裁定張英傑三項專業失德罪名成立,除牌九個月。

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強調,醫生有責任依法妥善管理危險藥物,以防止濫用,加上案件涉及二萬四千多粒危險藥物,所以必須重判。

年屆七十九歲的張英傑身在泰國,昨由律師代表出席聆訊。代表律師替張英傑求情時表示,張所犯過錯,包括沒有在記錄冊上列明藥物供應者的地址、沒有登記非本港病人的護照號碼及沒有詳細記錄向病人處方藥物數量,皆是「技術問題」,有關資料可在病歷卡及單據中找到。

張事後已採取補救措施,包括聘請新護士及引入新記錄系統。律師又出示多封病人及其他醫生所撰的求情信,指張英傑自一九六○年執業以來,一直以專業及關懷態度對待病人。

巡查揭發一再違規

麥列菲菲表示,衞生署於○七年八月已在張英傑位於旺角診所,以及中環與銅鑼灣的修身堂駐診診所內揭發問題。○八年一月巡查其旺角診所時發現他再違規,證明張在該五個月期間依然故我,並無按法例要求登記危險藥物。涉案藥物有刺激神經及令血壓飆升等副作用,具一定危險性。

醫委會考慮後,裁定頭兩項專業失德分別判除牌三個月,同期執行;第三項專業失德則判除牌六個月,合共除牌九個月。

「修身堂」由前藝人張玉珊於二○○○年七月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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