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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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青年襲警搶槍准保釋

【本報訊】十九歲青年自稱「飲大咗」,先與繼母爭執,警員接報到場後,又涉踢傷警花,及一度搶去男警佩槍,幸同行警長眼明手快奪回手槍。被告昨在粉嶺法院承認襲警罪,控方則撤回盜竊罪指控。辯方昨為被告申請保釋及申辯時,以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三度干犯同類案件亦獲保釋為例,終獲裁判官批准保釋。案件押後至七月二十六日判刑,待索感化官報告。

官稱給最後一次機會

辯方求情稱,被告鄒浩賢為建築工人,他當時因醉酒以致神志不清才襲警,犯案出於一時鹵莽,而女警傷勢輕微。辯方續指,包致金姪女早前第三度干犯相類案件,又在眾目睽睽下打傷警員,仍獲保釋及索取報告候判,求裁判官參照該案做法。裁判官批准,稱給年輕被告最後一次機會,要他好好珍惜。

案情透露,今年三月六日凌晨時分,被告帶兩名女子回落馬洲古洞路麒麟村住所,繼母着他送兩女回家,被告卻激動地用啤酒樽狂敲自己頭部,男警長與兩名男女警員接報到場,滿身酒氣的被告突發難踢向女警大腿及膝蓋,男警上前拘捕被告,在上手銬時,手槍遭被告拔走,幸警長迅速奪回。

在警誡下,被告承認他在卡拉OK為朋友慶祝生日後,因飲過量啤酒而須由兩名女友人陪同搭的士返家,他原想讓兩女留在睡房,但遭繼母反對。 案件編號:FLCC 5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