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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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鄰指包二奶村長告誹謗索償

【本報訊】元朗錦田永隆圍村長鄧耀光指稱遭一名女鄰居,在他妻子及十多人面前指他疑「包二奶」,他指有關言論帶有誹謗成分,事件除令他非常尷尬外,亦令人質疑他的誠信及道德標準,他更可能因此而失去選民支持。故昨日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該鄰居再作出對他誹謗的言論,並要賠償他的損失,但未有表明金額。

原告鄧耀光,女被告秦淑慧,均報稱住在永隆圍內。入稟狀指原告是永隆圍的村長,亦是錦田鄉事委員會的成員,被告則住在原告夫婦居所的隔鄰。

原告指今年四月十四日早上,被告在其住所的空地,向原告妻子指稱原告「包二奶」的涉及誹謗言論,當時並有十多名懂本地話的人士在場。

原告又指出,有關言論令人覺得原告是一名不道德的人,且不適合代表其村的村民,令他在村內及鄉事委員會內的聲譽嚴重受損,亦令他尷尬及不安。

原告曾發律師信要求被告道歉,但被告沒有理會,原告遂興訟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再作有關言論及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HCA 1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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