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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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犯:懲教所非禮揚名立萬

【本報訊】因犯風化案入獄而久未近女色的「餓狼」,甫出獄兩周再連環犯案,他先尾隨女途人掀裙非禮被捕,繼而在收押所扣留時,伸手入女法律人員之胸圍內非禮。被告早前在區院承認兩項非禮罪,法庭索閱其心理報告後,原定昨日判刑;惟法官發現報告中被告竟有「在懲教所內非禮女性實在『揚名立萬』」的豪語,認為案件非常特殊,要再作考慮,押後至七月十五日才判刑。

官需時再考慮 被告候懲

辯方昨求情指三十七歲被告莊德強的自制能力弱,有慾望即「想做就去做」,他現已知錯及願向受害人道歉,望法官輕判。法官在細閱心理報告後,引述內容指被告有感在懲教所內非禮女性實在「揚名立萬」,感到憂慮;辯方聽罷亦即時「語塞」,但強調被告教育水平不高,實在容易有英雄主義,法官表示需時再作考慮,還押被告候判。

案情指被告在○七年曾因犯企圖強姦案被判囚四年,今年二月二十日出獄後,即在三月五日於新蒲崗考評局大樓升降機內,向三十五歲女事主X掀裙非禮,他翌日被捕提堂後還押荔枝角收押所。

任法律人員的二十五歲女事主Y在四月二十二日到收押所會見被告,兩人單獨面談期間,被告突站起隔枱捉着Y雙肩,伸手入她胸圍內搓弄她胸部,Y大叫驚動懲教員衝入房制服被告。

案件編號:DCCC 384,5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