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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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踢爆經理拍女童裸照

【本報訊】任職尖沙咀一建築公司項目經理的男子,自稱對性能力及表現充滿焦慮,透過網絡結識三名未成年少女後,先後邀約三人到酒店拍攝「泡泡浴」及全裸照,事後儲存電腦中,其同居女友在他未登出的facebook網頁及電腦內發現大量少女照片後,盛怒下決定分手兼揭發。被告昨在區域法院認罪並激動哭泣,要求父母原諒前女友。法庭押後七月二十三日判刑,被告則還押。法官直言,被告有機會被判囚。

身形高大的被告梁嘉輝,三十六歲,他自十六歲輟學後,不斷工餘進修取得建築學高級文憑及市場學學位。被告昨承認三項製造兒童色情物品罪,控罪指他於去年六月至十月間,於荃灣如心海景酒店暨會議中心三房間內,先後向三名年齡介乎十三至十四歲、就讀中一至中三的女童,拍攝一百張兒童色情相片,部分拍得女童私處,但不涉性愛活動,故屬第一級兒童色情物品。

上網邀影「泡泡浴」尋興奮

控方案情指出,三名女童A、B 及C有意成為攝影女模,先後透過互聯網及友人介紹認識自稱愛好攝影、網名為「黑人老大」的被告。A曾應邀到被告位於大埔富亨邨寓所拍攝校服及白裙照,六月時被告預訂酒店及化妝師,為A拍攝脫光衣服、坐入「泡泡」的浴缸照片。九月時,事主B在同一酒店被要求脫去短裙及內褲,甚至脫去胸圍等拍攝,七十九張色情相片中部分攝下B的私處。同年十月,被告再聯絡C,更要求C的同齡友人D同行,D因月事拒全裸坐進浴缸,C則被拍全裸泡泡照。

去年九月,被告前女友發現照片後,暗中將A的裸照電郵傳到其中學,更將電腦及其他證物交予友人保管。該校副校長在十月九日報警,揭發案件。

昨日審訊時,被告聽到律師談及父母曾責怪「大義滅親」舉報事件的前女友,深感內疚,望父母原諒她,痛哭自責及向前女友致歉。被告曾向心理專家透露自○○年起與前女友同居後,因長時間工作致聚少離多,亦因缺乏性慾而逃避女友性要求,終對自己的性能力及性表現焦慮不已,並承認透過女童擺出不同姿勢進行半裸甚至全裸拍攝時獲得性興奮。 案件編號:DCCC 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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