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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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衙自掃門前雪 懶理市民瓦上霜

港府施政得個亂字係人都知,原因各有解讀。申訴專員日日面對市民嘅投訴,由佢嚟斷症,可信性有番咁上下,如果當局再諱疾忌醫,咁就神仙都難救咯。

申訴專員黎年上任一年幾,尋日首次向立法會提交年報。齋睇數字,政府部門同公營機構行政問題似乎有改善,望真啲,卸膊文化依然存在。借巴士阿叔句口頭禪:「未解決!未解決!」

申訴專員公署○九至一○年度接獲四千八百幾宗投訴,比○八至○九年度五千三百幾宗減少約一成。咪開心住,有兩樣嘢市民要特別留意。首先,被投訴得最多嘅係食環署,有四百七十幾宗,房屋署同屋宇署緊隨其後,三個部門工作都同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換句話講,港府喺服務市民方面,唔止差強人意,直頭係肥佬。

其次,雖然申訴專員話部分機構行政問題已有「突破」,仲舉咗郵政署畀市民選擇唔收取冇註明姓名嘅宣傳品,同考評局允許學生索取已批改考試答卷為例。但呢啲不過係細眉細眼濕碎料,市民冇乜特別感覺。

呢,連申訴專員都指政府部門「各家自掃門前雪」心態依然,「為本身角色和職責作狹義詮釋」,部門之間缺乏協調。「狹義詮釋」講白啲,咪即係卸得就卸,有責人哋負囉。

叮!好似樓宇滲水咁,多年來投訴不斷,一直未解決。食環署同屋宇署聯手成立咗滲水辦,但各部門為慳錢怕孭鑊,堅持以短期合約請人做嘢,結果人員頻頻流失,個案處理有頭無尾,「一站式服務」變咗各有各衰。

申訴專員仲狠批個別部門管理層有錯唔認,有事就歸咎前線人員,忘記自身嘅監管責任。其中有一宗滲水個案投訴,食環署好快就承認一名已辭職前線人員有疏漏,不過冇追究上司嘅責任。監察制度有等於冇,咁嘅部門有乜理由唔畀人投訴到爆燈吖?

弊在官僚作風根深柢固,你有你投訴,佢有佢敷衍,唔搞出人命都唔知驚,最明顯例子莫過於危樹處理。前年赤柱冧樹壓死港大女生後,當局煞有介事喺今年初成立樹木管理辦事處同綠化及園境辦事處,但涉及樹木管理嘅多個部門仍然係各自為政,連風險評估標準都冇辦法統一。直到前排沙田圓洲角重演冧樹殺人慘劇,當局至應承公布危樹名冊,後知後覺到麻木不仁!

有立法會議員批評話,政府部門各顧各會好大劑,搞到市民好慘。計太一叮話齋,家陣官衙個個飽食終日等出糧,特衰政府早已經係跛腳鴨,滲水辦變漏氣辦,樹木辦變廢柴辦,又有乜出奇吖?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