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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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參建居屋惹爭議

政府正就資助置業展開公眾諮詢。鑑於不少市民及立法會議員要求復建居屋,運輸及房屋局正考慮每年復建三千至五千個居屋單位,並積極於東涌等地區物色合適用地。據悉,當局正就由房屋署直接興建,或採用私人參建居屋即交私人發展商興建等不同方式的優劣作評估。不過,部分議員及關注團體表明反對私人參建居屋模式,擔心令單位在推售或改變用途時欠彈性。

運輸及房屋局上月開始就資助市民置業展開公眾諮詢,了解市民對是否需要資助市民置業、協助哪些市民置業及資助形式等三大關鍵問題的意見。據了解,由於不少公眾支持復建少量居屋,以滿足市民置業需求,甚至私人發展商對復建居屋亦無大意見,故政府對復建居屋持正面態度,正評估復建的數量。

初期少量興建試水溫

據了解,當局屬意先興建少量居屋,如首年只興建約二千、三千個單位,測試反應,若結果正面,會逐步增至每年四千、五千個單位。為免市區興建居屋遭人批評,當局正於新界區物色合適用地,除了新發展區外,也包括東涌等已發展地區。

至於發售方式,據悉,公屋住戶仍享優先認購的一定比例,因為他們需交回公屋單位可加強公屋流轉。

政府又正研究由房署自行興建居屋,還是交予發展商興建私人參建居屋。不過,消息人士承認,吸取了紅灣半島事件教訓,政府對發展私人參建居屋有戒心,會小心評估利弊。

難改用途或押後推售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表示,委員會一致要求政府復建居屋,他贊成政府每年復建適量居屋,並以合理價格推出。至於由政府興建還是私人發展商興建,他認為問題不大。但另一位議員李華明反對興建私人參建居屋,認為難監管,「最重要係每年只建五千個,房署絕對有能力,冇理由要畀私人發展商賺。」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認為,私人參建居屋雖可減少政府資源,但缺乏彈性,難以更改用途或押後推售。中原地產研究部聯席董事黃良昇認為私人參建或政府自行興建沒分別,仍以政府包底,建議政府主動拍賣新界土地,限定提供中小型單位,增加供應,壓抑樓價,令更多人能買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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