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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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允檢討核電通報機制

【本報訊】大亞灣核電廠燃料棒洩漏事件暴露現行通報機制欠缺透明度,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昨承諾檢討,日後即使不涉及核電機組問題,以及不在通報機制級別範圍內(即零級以下)的事故亦會公布,但由於沒有可供參考的國際標準,需與中電研究公布方式。

核棒洩漏獨港府不知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討論事件,大亞灣核電站安全諮詢委員會副主席李焯芬重申,核燃料棒只屬輕微洩漏,初步可能與焊接不完善有關,並非金屬疲勞。他指核電廠有逾四萬支核燃料棒,日後應提高核燃料棒的質素,避免焊接位再出現裂紋。

多名議員批評現時通報機制透明度低,國家核安全局、核諮會、聯合國國際原子能機構等都知悉事件,唯獨特區政府不知,洩漏事故發生三日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到大亞灣核電廠參觀獲熱情款待,亦不知道洩漏事件。有議員在傳媒報道事件前一日與中電高層會晤,亦未獲告知事件。議員劉慧卿形容情況非常離譜,希望政府吸取教訓,改善通報機制。

議員何秀蘭更踢爆,國家核安全局○九年八月十四日曾嚴厲批評負責大亞灣燃料運送的公司,未經批准擅自更改運送車輛的型號及行走路線,反映內地無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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