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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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遷超錯

幾十名租客由中區遮打花園遊行至政府總部,他們手持「超錯」旗仔,抗議《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通過六年,犧牲基層市民住屋需要。全港租客大聯盟稱,條例生效後促使近年租金大幅上升,發展商在舊區肆意收購,租客被迫遷。聯盟要求修例,業主收樓至少要有一年通知期,並重訂收樓重建有法定賠償,及放寬公屋上樓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