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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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媽(左)與兒子梅啟明(右)表明會上訴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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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媽爭產誓上訴至終院
【本報訊】已故歌星梅艷芳(阿梅)之億元遺產案,高院前年裁定阿梅的遺囑有效,並按遺囑指示,每月只支付梅媽覃美金七萬元生活費,敗訴的梅媽早前上訴,昨日被駁回維持原判,法庭並要梅媽支付另一方妙境佛學會及劉培基的訟費。梅媽昨到庭得悉結果後,與長子梅啟明表示會上訴至終審法院,梅啟明更明言:「終審庭見啦!」 案件編號:CACC 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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