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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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狼入校 淫師有機可乘

春風化雨有良師,作育英才靠嚴師。世風日下,良師嚴師買少見少,淫賤教師愈來愈多,仲要隱身校園冇人知。咁搞法,仔女返學變咗送羊入狼口,隨時可能成為性侵犯嘅目標。

教育局最新資料顯示,在職教師涉及性罪行個案淨係舊年已經有十一宗,比○八年大幅飆升五成七,過去四年半在職教師涉及性犯罪被定罪個案有十六宗。同樣令人關注嘅係,被起訴但罪名唔成立嘅個案有十一宗,而曾捲入性犯罪個案嘅教師入面,有四人仍然任教公營學校。

叮!為人師表,本身就應該以更高道德標準嚟要求,更何況施教對象係心智未成熟嘅細路,如果唔嚴加防範,心懷不軌嘅淫師好容易有機可乘。唔怕一萬最怕萬一,當局有責任將同學面對性犯罪風險減到最低。涉及在職教師嘅性醜聞愈爆愈多,如果唔堵塞漏洞,後果不堪設想。

教協批評話,數字反映現時防止有性罪行紀錄教師滲透校園嘅措施並唔足夠,促請當局開設在職教師涉及性罪行嘅名單,供學校參考。冇錯嘞,亡羊就要補牢,當局如果繼續畀淫師自出自入校園,甚至潛伏犯案,等同充當幫兇。

不過,政府卸膊話教師聘任屬於校本管理範疇,又建議學校制訂一套妥善嘅政策同程序,甄選合適應徵者。叮!鬼唔知阿媽係女人咩!教育界一直促請盡快設立性罪犯名冊,至弊當局冇晒下文,家陣校方連邊個曾經衰過都冇辦法查到,試問點甄選合適教師?又點防範校園風化案吖?

阻止校園性侵犯惡化關鍵係防範,保護兒童組織多年來不斷要求當局公開性罪犯資料,等學校同補習社可以翻查,避免請咗曾干犯性罪行嘅教師,但港府一直以人權及私隱為由置之不理。

當局鑑於輿論壓力,早排提出防止有性罪行紀錄教師繼續任教嘅新措施,不過所謂「新招」睇來睇去淨係得個「卸」字,無非係將甄別有性犯罪紀錄教師嘅責任推晒畀學校,以保障私隱做藉口,將保護兒童嘅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前年本港有曾因非禮女童被判刑嘅男教師,坐完監居然獲聘另一中學,重執教鞭成個學年之後至被發現。校方無從知道佢以前做過乜,同學更加唔知自己日日同色狼共處一室。當局繼續要羊仔自己(目及)住色狼?簡直係搵笨夾靠害!

唉,道德淪喪,師道不存。鹹濕先生周圍都係,防不勝防,當局該做唔做,對色狼潛藏校園造成嘅隱患無動於衷,計太一叮話齋,如果萬世師表孔仲尼翻生,睇怕都要再講句「吾不欲觀之矣」。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