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回應立法會議員的質詢指,殘疾人士登記證只用作識別之用,與申領傷津無關。他又稱,除喪失賺取收入能力外,造口人亦包括在內,但造口人不單純因身體有造口而合乎資格,還需符合嚴重傷殘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