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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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傷津審批僵化

【本報訊】社會福利署審批傷殘津貼制度再被批評僵化,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直指,醫生一般只有三十秒填寫有關醫學評估表格,很多時只因應申請人有否就業而決定應否獲得傷津,批評有關標準「好過時」。另有議員則認為,持有殘疾人士登記證的傷殘人士竟不能領取傷津,制度混亂。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回應立法會議員的質詢指,殘疾人士登記證只用作識別之用,與申領傷津無關。他又稱,除喪失賺取收入能力外,造口人亦包括在內,但造口人不單純因身體有造口而合乎資格,還需符合嚴重傷殘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