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食環署監管凍肉「放軟手腳」。根據牌照條件,冰鮮肉類須存放在攝氏四度以下的雪櫃陳列及出售,惟本報巡查全港多間凍肉店,發現近半店舖將凍肉放在膠籃及紙皮箱出售。有凍肉溫度更高達攝氏二十度。醫學界人士警告,急凍肉類在解凍後兩小時內要煮熟進食,否則分分鐘病從口入。
記者日前巡查全港共五十間出售凍肉店舖及街市攤檔,發現近半沒有遵守食環署的牌照條件,將凍肉儲存在雪櫃內出售,而是被放置在發泡膠箱、紙皮箱、膠籃,甚至店外的地方售賣,有凍肉舖的凍肉更已滲出血水。
雞扒變20℃暖肉
其中荃灣一間凍肉舖,便以紙皮箱盛載急凍雞翼、雞扒及雞髀等,放在舖外的通道出售,部分雞扒及雞髀已滲出血水。記者在該店購買一塊雞扒,即場用肉類溫度計量度其溫度,發現高達攝氏二十度,較食環署規定的四度,高出五倍。
而旺角一間凍肉舖則將豬扒、牛扒等凍肉放在膠籃及紙皮箱內出售,部分豬扒已經「溶雪」非常「軟身」,滲出的血水更將紙皮箱的底部染紅。記者購買其中一塊豬扒量度溫度,發現其溫度為攝氏十二度。
進食致血毒腦膜炎
傳染病專科醫生勞永樂指出,攝氏四度以上六十度以下是冷藏肉類的危險溫度,一旦血水肉被沙門氏菌、大腸桿菌及金黃葡萄球菌污染,市民進食後會出現屙嘔肚痛及發燒等病徵。而冷藏豬肉更有機會含有豬鏈球菌,倘若在高溫下存放,市民進食後可引致血毒及腦膜炎。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在去年突擊巡查中,署方就違規存放冷藏肉類發出二十六個警告。對於署方全年只向違規凍肉舖發出二十多個警告,立法會議員黃容根直斥當局對有關問題視若無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