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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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屋未傾妥換地先搬遷

【本報訊】澳門消息: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涉及商人行賄部分昨日續審。現任工務局副局長陳寶霞作供時,辯方質詢她在分析首被告林偉的多個建屋項目技術條件時,有否受到歐文龍的壓力,她回應指當時感覺不到,以及記不起歐有否發出指示。不過,她透露,林偉興建望廈社屋項目時,與政府未達成換地條件,就啟動搬遷工作,這種情況過往從未發生過。

陳寶霞昨在庭上繼續作供,辯方問她,有關林偉提出換地和申請放寬建築物高度,當局以往有否處理過類似情況?她承認之前確有先例,但指林偉興建望廈社屋項目時,需要為一間工廠換地和進行搬遷,當時政府和林偉未達成換地條件就啟動搬遷工作,這個情況從未發生過,而有關工程換地和承建社屋,都由林偉包辦。

此外,辯方在庭上引用報章報道,指林偉是因應政府的施政方針,才向當局提出以高士德兩層停車場換取望廈軍營一幅土地。陳寶霞透露,當時林偉提出政府可以購買停車場或以換地方式獲得停車場,增加高士德區泊位,歐文龍同意選擇後者,不過,政府若果要求林偉在換得望廈軍營土地除停車場外,多興建一個圖書館,就要向林偉支付近一千萬元的溢價金差額。技術員經分析後,決定放棄由林偉興建圖書館,免向林偉支付金錢。案件今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