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6/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八歲女赤裸遊街 狠母面臨判監

中年美容師不滿八歲女兒弄毀家中風扇按鈕,盛怒下先用衣架打女兒四肢,再將她「剝光豬」迫令獨自遊街示眾,完全不顧女兒會被人性侵犯危險。全身赤裸稚女清早於住所附近商場徘徊,幸未遇到「鹹豬手」,並獲好心男途人買衣服蔽體和報警。涉案狠心母親昨於屯門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裁判官明言不排除將她判囚,現先索閱報告始判刑。

三十五歲被告黃銀春,報稱美容師,有兩次不同類型案底,控罪指她在今年六月十八日於屯門大興邨住所內,對其八歲女兒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的責任,而故意忽略和虐待對方,令她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獲好心男途人買衫蔽體

裁判官聽畢案情後直指嚴重,絕不容許被告有這種行為出現,表明不排除會判監,但是要先索取其感化官報告,了解被告與家人特別是與女兒的關係,現將案押後至下月七日才判刑,期間准被告以三百元保釋外出。

案情指出,事發當日早上八時十五分,全身赤裸的八歲女事主在大興商場附近徘徊,一名好心男途人見狀,即時買衣服給事主蔽體和報警。警方到場調查,事主表示因弄毀家中風扇按鈕而激怒被告,結果遭被告用衣架打她的四肢,再脫光其衣服帶她「遊街」以示懲戒。

求情指女兒頑皮始動怒

被告事後將事主遺棄在街上便離開。警方隨即上門拘捕被告,她在警誡下承認控罪。事主其後被送到屯門醫院接受治療,發現她四肢、胸口和頭皮都有發紅情況。

辯方律師昨求情指出,事主現已出院,而被告因事主頑皮始動怒,她現已深感後悔,並得到事主的原諒。被告明白控罪嚴重,並承諾法庭不會再犯,希望裁判官輕判。 案件編號:TMCC207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