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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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性交案教師上訴得直

【本報訊】油蔴地天主教(海泓道)小學前教師朱志華(圖),被指與未成年女學生多次性交被判入獄十年,他較早前上訴,上訴庭昨指控方只起訴朱志華十二項非法性交罪,女事主卻聲稱二人曾性交逾二百次,加上原審法官未有向陪審團作適當指引,認為審訊對朱有不公之嫌,昨判朱上訴得直,裁決及判刑均被撤銷。惟控辯雙方仍須就是否重審進行討論,法官昨准該案另定日期提訊,朱繼續還押看管。

上訴人朱志華(四十歲),被控七項與未滿十三歲女童性交,及五項與未滿十六歲的女童性交,指他於二○○四年初至○六年間與未成年的女事主發生性行為。

案件編號:CACC 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