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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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俊律師會訴訟和解

【本報訊】身為執業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十多年前替雜誌拍下只穿泳褲照片,而被香港律師會指他違反專業守則而作出紀律聆訊,最後罰他停牌一年。惟謝指律師會的紀律聆訊疑有非委員的書記參與,去年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撤銷違規裁決。由於謝與律師會早前達成和解,昨於法庭了結案件,但和解條件保密。

申請人謝偉俊昨在庭外稱很高興可以放下包袱,並會繼續做現在做的事,陪他到庭妻子白韻琹則形容謝「好似幾十年的冤獄放番出嚟!」答辯人律師會則發表聲明,指有關覆核申請將不會繼續,這是雙方和解的條款之一,雙方並已就其他事項達成共識。

謝在九七至九九年間替雜誌拍攝泳褲照,律師會九九年指他作出宣傳及影響律師聲譽,○三年召開紀律聆訊,裁定對謝的部分指控成立。謝上訴至終審法院,○八年維持部分指控成立。謝在終院裁決頒布後停牌至去年三月止,他稱去年收到律師會的訟費帳單,發現有非委員文書參與裁決工作才提出覆核申請。

案件編號:HCAL 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