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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報道】青少年中心的服務對象當然是青少年,但本報發現大部分青少年中心淪為小童及家長的集結地,中心以辦兒童興趣班為主。學者表示,政府未為青少年制訂新政策,加上撥款措施影響下,不少中心改向易達標的兒童活動下手。
本港不少青少年服務中心已經轉型為「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即服務對象除了青少年外,還有小童。本報記者日前走訪多間中心,發現場內聚集的多為小童及家長,活動室鮮見青少年蹤影。
沒有明確發展方針
記者向職員查詢提供予青少年的活動,發現內容沉悶,多為義工、烹飪、玩泥膠或繪畫等。中心職員直言:「我哋(中心)嘅青少年活動係少啲,小朋友嘅活動就會多啲!」不過最諷刺的是,青少年中心外圍卻聚集不少青少年,他們向記者表示中心活動沉悶,故此不想參加。
就青少年中心淪為兒童樂園,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建華認為,當局近年再沒有制訂新的青年政策,所講的青年約章,亦是十多年前訂立,而九八年後,當局以往針對青少年的五年計劃及評估完全「停產」,導致青少年中心沒有明確發展方針。
鍾又稱,在一筆過撥款措施影響下,機構只着重服務承諾及活動數目,舉辦易達標的兒童活動。鍾指,政府每年用於青少年的服務經費逾十五億元,但相對每年撥款予福利事業的逾三百億元來說,明顯相形見絀,他建議當局盡快檢討青少年的發展政策。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該署透過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為六至二十四歲兒童及青少年提供適時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