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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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未解決 變種病毒又待發

近年,本港食物安全及防疫系統漏洞百出,亂象叢生,豬流感攻城略地、禽流感斷斷續續、走私菜長驅直入、問題食物不絕如縷……上月又有大批市民進食帶子後身體不適,港府查了大半個月,依然無法查出毒帶子的來源。各式問題食物及病毒來去無蹤,令人寢食難安,惶惶不可終日。

港府無力追查問題食物,應付輿論的門面工夫倒是不少。毒帶子事件後,當局才將拖延經年的《食物安全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建議在新例中引入食物追溯機制,規定商戶至少保留水產、鮮肉等食物的交易記錄三個月,而罐頭等食用期較長的食物則要保留交易記錄兩年。食物及衞生局聲稱,新例可讓當局在發生事故時追溯食物來源。

真是不提猶自可,提起幾把火!訂立食物安全條例的建議,早於市政局年代已經提出,怎奈當局研究復研究,蹉跎再蹉跎,一項關乎全港市民生命健康的法例,竟然拖了十多年,官僚懶惰,莫此為甚。有立法會議員形容,在政府歎慢板下,港人的食物安全權益被犧牲了十多年,今次草案正式「上枱」,只是「遲到好過無到」。

令人難以理解的是,經過這麼長時間的「研究」,條例內容依然問題多多,無法贏得業界認同。有漁農界人士批評,當局對漁民保存捕撈記錄的要求諮詢不足,一旦實施,必然造成混亂。有議員質疑,食物安全事故不絕於耳,但《食物安全條例草案》最少還要幾個月時間審議,新例生效前,當局如何追查問題食物來源,如何保障市民安全?

議員的質疑絕非沒有道理。港府訂立條例追查問題食物來源,固是應有之義,但保障食物安全的關鍵是防患於未然,如果當局不能加強把關,設法將問題食物拒諸門外,則任何法例都會淪為一紙空文。試想想,食物安全條例正式生效之後,如果問題食物繼續流入,市民繼續中招,就算當局事後查出食物來源,又有多大作用呢?

事前預防勝於事後補救,堵截問題食物如此,預防疫症亦是同樣的道理。港大微生物學系最新研究發現,沉寂一時的豬流感病毒正在豬隻間互相傳播,並已變種成全新病毒,當中包含多種不同流感病毒基因,不排除有朝一日與禽流感合流,變成超級病毒,一旦傳給人類,隨時引發豬流感第三波大爆發,導致全球數十萬人死亡。

港大的研究結果,不啻為防疫工作敲響警鐘。對此,衞生防護中心總監曾浩輝也承認,如果病毒洗牌後人傳人,或會觸發另一次全球大流感,雖然目前的豬流感爆發數字仍處於低位,但夏天的情形「很難講」。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梁卓偉則預測,七月底將出現流感高峰期,社區防疫不可鬆懈。只可惜,對於如何加強社區防疫,他們完全沒有交代。

歸根究柢,食物安全事故頻生,皆因當局把關不嚴,疫症病毒此起彼伏,更是因為當局防範不力。如今食物安全問題仍未解決,香港又面臨變種豬流感的威脅,港府再不加強防範,遲早釀成奇災大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