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06月19日(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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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六十六歲退休婦人,多年來獨力照顧八十六歲中風又患癌的丈夫,她聘用印傭希望減輕負擔,但是不滿對方十分懶惰,一怒之下用木棍毆打印傭。老婦昨於東區法院承認襲擊罪,更聲言:「我唔需要求情,我係做錯咗,我應該承擔責任,坐監都無問題。」法庭將她還押索取精神科等報告後判刑。
被告唐肖梅昨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她在本月十五日,在北角雲景道的住所內及大門外,襲擊印尼籍女子Sri-Harnanik。
當着鄰居女傭再打十棍
法庭將她還押至七月七日判刑,並將其夫個案轉介社會福利署跟進。
案情指,事發當日清晨六時許,被告叫印傭起床,十五分鐘後被告便進入印傭房,責罵她遲起床,更推印傭的額頭。之後被告又到廚房取出一支兩呎長木棍,敲打印傭的手腳十多次。
接着被告突然到隔鄰單位按鐘,驚動該單位的女傭開門後,當着對方面前再打印傭十棍,對方叫她停手,但被告將印傭帶返屋內再打,直至對方按其命令下跪為止。
大廈保安員接報到上址了解事件,見到印傭跪在地上,而被告則情緒激動,將棍大力敲地,木棍應聲斷開兩截。兩小時後,印傭感到痛楚致電報警,並入院檢查,四肢被驗出有瘀傷。 案件編號:ESCC 25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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