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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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地鴻爪:忽然1偷

小偷固然令人厭惡,但不能不承認,小偷是頗有鑑賞力的,凡是被小偷看上眼、偷上手的必定是好貨。比如說吧,本港大名鼎鼎的壹淫媒,一而再再而三地侵犯東方報業集團的知識產權,僅被當堂斷正的就有四十八次,為甚麼「東方做,蘋果盜」成為慣例呢?無他,怪只怪東方的東西實在太好了,很難不引起淫媒的覬覦。

壹淫媒旗下的《忽然1周》今年二月二十六日又出手了,該刊刊出女星趙薇的八卦故事,所用的照片似曾相識,再一看,原來這照片去年東方娛樂版曾用過,圖文都是東方記者採訪所得。不問自取是為賊,《忽然1周》人贓並獲,賴無可賴之下,只好向東方賠償二萬元及一萬元律師費,但又辯稱有關圖片是從互聯網下載的,不知道版權屬於東方。

如此詭辯一點都不令人奇怪,小偷也有小偷的邏輯,世上哪有小偷會承認自己是小偷呢?所以他們總是找出一大堆似是而非的理由,比如不知道這東西屬於你呀,我是在路邊檢到的呀,連孔乙己都說自己「竊書不算偷」,壹淫媒大可以說「侵權不算偷」。

最有趣的是,壹淫媒還聲稱,今次只屬「個別事件」,但不保證今後不再侵權。是啊,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有人天生淫賤難自棄,愈墮落愈快樂,除非將其賊手斬斷,否則「生命不息,偷竊不止」。一次污,兩次穢,壹淫媒已有四十八宗侵犯東方版權的「個別事件」,在港英餘孽的包庇下,難保沒有第四十九、第五十宗……

香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