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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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安全無小事 豈容剝奪知情權

大亞灣核電廠爆出核輻射洩漏驚魂,引起人心惶惶。中電發表聲明,指事發於上月二十三日,電廠二號機組的放射性物質輕微上升,估計是由燃料棒出現微孔造成,惟因情況不嚴重,不影響公眾,所以沒有向公眾交代事件,僅向國家核電安全局及大亞灣核電廠安全諮詢委員會匯報。港府保安局則輕描淡寫地回應,指已向中電了解情況。

一宗懷疑核輻射洩漏事故,竟然拖了大半個月才公諸於眾,實在令人驚詫。今次事件揭發核電廠監管上的巨大漏洞,原來對於關乎中港兩地無數市民生命安全的核電廠運作,港府一直扮演旁觀者的角色,既沒有與核電廠及內地當局緊密溝通,更沒有向市民及時交代事故,簡直匪夷所思。難怪此事激起議員及環保團體圍轟,昨日更有團體走上街頭,批評大亞灣核電廠的運作及安全監察一直欠透明度,促請當局正視問題,還市民知情權。

大亞灣核電廠位處深圳大鵬半島,距離香港僅五十公里,萬一發生事故,核輻射可在短時間內蔓延至香港。上世紀八十年代,大亞灣核電廠籌備興建,曾經引起不少市民激烈抗議,反對組織聲稱在短短一個月內收集超過一百萬個港人簽名,充分反映市民對核電廠安全的關注和憂慮。

市民的憂慮絕非沒有道理,事實證明,核電廠一旦發生事故,隨時釀成生態浩劫。一九八六年,前蘇聯的烏克蘭曾發生震驚全球的切爾諾貝爾核電廠事故,釋出的核輻射相當於廣島原子彈的四百倍,直接及間接造成的傷亡人數達數十萬,直至現在,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等前蘇聯加盟共和國仍未完全消除該次事故所帶來的影響。

雖然中電一再強調,今次事件十分輕微,不會對公眾構成影響,但歷史教訓提醒我們,核能威力巨大,就好比一把雙刃劍,使用恰當的話,可以造福人類,反之,可以造成嚴重的人命傷亡和財產損失。為了確保核能安全使用,當局既要做好監管工作,更要提高透明度,事無大小,都必須及時公布。

令人失望的是,在今次事件中,核電廠守口如瓶,港府置身事外,如果不是傳媒踢爆,整件事可能繼續隱瞞下去。有大亞灣核電廠安全諮詢委員會成員甚至認為,有關事件不屬於核事故,如果事無大小皆向外公布,可能引起公眾恐慌。如此言論,簡直是本末倒置,當局對事故秘而不宣,公眾一無所知,不是更加恐慌嗎?

必須指出的是,雖然大亞灣核電廠位處內地,但香港的中電持有該廠兩成半股份,其安全諮詢委員會中亦有港方代表,港府豈能袖手旁觀。正如有工程界人士質疑,委員會中的港方代表負有監督及向港府匯報的責任,若他們有匯報今次事故,為何港府不向公眾公布?這到底是監督機制出了問題,還是港府本身出了問題?

弗備難,難必至。核電安全茲事體大,當局掉以輕心,誰敢保證將來不會發生嚴重事故?相對於今次事件,更令人憂慮的是當局漫不經心的處理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