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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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護士涉賣賊贓警服

【本報訊】一名警員與一名註冊護士涉嫌在網上售賣第三者從警署偷來的警察制服,被廉政公署落案控告處理贓物罪,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至於涉嫌偷取制服的人士,廉署仍在調查中,不排除稍後再有人被控。

兩名被告分別是陳善枝(五十歲),案發時駐守北角警署;盧偉麟(三十二歲),為醫院管理局註冊護士(精神科),兩人互相認識,各被控一項處理贓物罪;盧另被控一項處理犯罪得益罪名,二人已獲准保釋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廉署追緝偷制服者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交由專責調查警務人員貪污罪行的A組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發於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至九月十八日,控罪指兩名被告在知道或相信一些屬於警察制服的物品是贓物,仍不誠實地處理該等物品,包括四雙鞋、兩條褲、四件襯衣、一頂屬於交通警的鴨舌帽及兩條腰帶。據悉,有人涉嫌將第三者從警署偷來的警察制服放在網上售賣,廉署仍追查偷制服者。

現時每名軍裝警務人員會獲發長袖恤衫、短袖恤衫、冬天長褲、夏天長褲各三件,兩頂帽及兩對鞋。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表示,由於警察制服代表執法者,如落入不法之徒手上,冒警進行犯罪活動,後果不堪設想,故警隊有嚴格守則,要求警務人員好好保管制服,包括每套制服也會有電腦記錄,包括尺碼、何時領取及何時更換,如有遺失,必須向部門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