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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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警涉狂掟水煲水桶落街

【本報訊】患有精神分裂近十年的男庭警,去年疑因減藥和轉藥引致精神病復發,聲稱有一名隱形人不斷叫他擲物,涉在兩個月內從三十四樓的住所瘋狂擲下水煲、電話、水桶等近十五件物品。被告被控七項自建築物掉下物體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開審。辯方律師在案件開審前,向法庭表明同意大部分的控方案情,惟指被告案發時因精神錯亂始犯案;但控方則指被告是在能自制的情況下犯案。

被告馮超華(三十五歲)無案底。被控去年六月二十五日至八月二十三日之間的七日,從他將軍澳寶盈花園三十四樓住所內擲物。

被告從事會計行業的胞姐馮彩容昨供稱,被告九八年加入警隊,至○二年,被告向她透露工作壓力大和不開心,稍後被告亦被醫生診斷患上精神分裂並需住院。

轉藥令精神病復發

惟去年八月,被告因轉藥和減藥令病情復發,曾稱「有隱形人叫我扔嘢」,胞姐又稱,被告表示隱形人逼他做他不想做的事,令他不開心而要擲物。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一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 65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