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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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圖妨礙司法判社服

【本報訊】三十二歲消防員甄家其去年八月協助友人,從葵涌光輝圍昌偉大廈單位將打「白粉針」昏迷的癮君子搬到樓下公園才報警,他與案中兩名男女被告早前被裁定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甄家其昨在荃灣法院被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女被告吳鳳萍(三十五歲)則被判入戒毒所,第三被告王星宇(二十歲)則要再索閱戒毒所報告,還押至六月十五日才判刑。

案件編號:TWCC 3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