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輕型貨車司機去年八月替女友舊女同學任職的公司搬運電腦後,獲該公司慰勞請吃飯,他藉詞送舊女同學回家時,涉帶她回自己屯門寓所強姦。涉案司機鄧卓泓(二十三歲)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二十六歲事主供稱,被告女友是其中學舊同學,去年八月她任職的電腦公司參加電腦展,她遂透過被告女友找被告幫手運貨。八月二十四日公司為電腦展慶功,被告獲邀參加,一眾人玩至凌晨四時,被告駕車送事主回家,她在車上睡着,醒來發現身處被告寓所樓下,被告稱他父母都在家,她又覺得累才跟他上樓休息,豈料被對方強姦。控方在庭上宣讀被告與事主在案發前後的手機短訊紀錄,期間事主表示「自己信錯人」,又說是「第一次這麼不願意」。
案件編號:HCCC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