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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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凍海產無貼食物標籤難追查

【本報訊】毒帶子殺入本港後,食環署卻疏於監管冷凍海產的出售。本報巡查售賣冷凍海產的店舖,發現不少冷凍海產未有按食物標籤要求標示食用日期,即使有張貼標籤,亦難追查來源地。立法會議員直指若再發生嚴重食物事故,當局難辭其咎。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所有預先包裝食物(包括冷凍食物),必須標示食用日期,違者可被判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不過本報記者巡查多間售賣冷凍海產的店舖,發現不少預先包裝的冷凍海產未有按規例要求出售。

原產地老作 內地標日本

在沙田有檔口出售多款以膠袋包裝,沒有張貼食用日期標籤的冷凍海產,包括帶子及象拔蚌等,店員稱海產來自內地,亦可拆袋散裝發售。旺角亦有檔口出售以真空膠袋包裝的冰鮮蝦,袋上同樣沒有食物標籤。

記者追查發現,即使冷凍海產貼有食物標籤及出售店舖的聯絡電話,亦難以追查來源地。記者向深水埗一店員查詢標明日本蜆肉的來源,職員只說:「日本囉!」但至於日本何處,卻指不清楚。隨後記者向一間聲稱出售新西蘭青口的店舖負責人查詢來源地,他只稱青口是從入口商批發回來再包裝出售,至於來源地則囑記者向入口商查詢。不過,入口商對記者查詢狀甚抗拒,沒有回答。

業界人士透露,不少冷凍海產的原產地存有誤導成分,以帶子為例,大部分均在內地大連、青島養殖,但卻指在日本出產。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食環署監管不力,指毒帶子事件過去時有發生,政府遲遲未有立法規管。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去年食物安全中心就違反《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共提出逾四十宗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