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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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周》違醫藥廣告例罰款

【本報訊】壹傳媒集團旗下刊物《忽然1周》,去年十月刊登一則美容院廣告,當中有字眼提及治療皮膚病,衞生署指有關內容違反《不良醫藥廣告條例》。《忽周》與美容院東主事後被票控,他們昨於東區法院認罪。裁判官對有一次同類案底的《忽周》判罰款三千元,美容院東主則罰款二千元。

案件編號:ESS 1181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