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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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虛報浪費警力候判

【本報訊】中年無業漢聲稱「睇唔過眼」阻街或賣淫等活動,半年內向警方虛報五十五次事件,其後遭警方鎖定為目標,並派員監視,發現他再次虛報時才拘捕他。被告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十二項浪費警力罪,虛耗公帑約五千七百元。法庭先索閱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准他保釋至本月十四日判刑。

電話號碼鎖定目標拉人

被告陳懷(五十三歲),已婚,承認於去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今年四月二十四日,在銅鑼灣、紅磡和深水埗等地向警察報案中心虛報導致警力浪費,虛報的內容包括:有劫案發生、某單位有濃煙冒出、有人持槍、有女人呼救、有人被打及有人從高處擲下腐蝕性液體等。

案情指出,警方九九九報案中心自○八年十月起,共收到三百二十四個虛報電話,經調查後發現新近的二十一個虛報電話,均由同一個手機打出,並鎖定被告是目標人物。今年四月二十四日早上六時許,三名警員在黃竹坑發現被告後跟蹤,至十時許,被告在銅鑼灣京街附近使用手機,未幾九九九報案中心收到有人報稱京街一單位有濃煙冒出。警員其後查問被告,並在他褲袋及背包找到四個手機,在其寓所再搜到另外八個手提電話,證實該些虛報電話是來自該些手機。辯方昨求情指被告虛報是希望警方或消防人員,能協助監督和深入調查阻街或賣淫的活動。 案件編號:KCCC 18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