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告昨於高院承認一項傷人罪,辯方求情指她因「雙失」致思緒混亂,加上受抑鬱情緒影響才一時失控犯案。
法官把她還押至下月八日,待取其最新的精神報告始判刑。四十歲被告文永好,被控去年六月五日於觀塘雲漢街雲漢大樓地下,意圖使女事主黃小群(三十一歲)身體嚴重受傷。
案件編號:HCCC 3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