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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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 工作需要」高官公帑買iPhone

【SUN特搜小組報道】新官上任三把火,惟港府的高官調升新職位,首務並不是搞好政事,而是大費周章,裝修辦公室!本報調查發現,最近新調升為部門首長的多名高官,在過去九個月內,至少花了幾十萬元,翻新辦公室的設備、添置家具,最離譜的是創新科技署新任署長王榮珍,用手提電話要時尚,無稽到以「工作需要」為理由,要求署方購買一部新款iPhone給她。事實上,政府現行的採購程序根本無既定準則,大花筒高官要翻新辦公室、換傢俬、或購買「心頭好」,幾乎可以為所欲為。

在過去九個月有署長或局長更替的政府部門多達十個,包括稅務局、運輸署、社會福利署、電訊管理局、土地註冊處、創新科技署、工業貿易署、效率促進組、漁農自然護理署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本報向這些部門查詢裝修開支後,揭發當中七個部門新官上任後,都有申請裝修辦公室、添置傢俬或電器等開支,合共花費港幣逾二十八萬元。

稅務局社署花費最多

各個部門中,又以稅務局花費最多,去年十二月接替劉麥懿明出任稅務局局長的朱鑫源,於今年三、四月期間申請維修局長辦公室,包括更換破損的木門、牆紙、地氈、窗簾及天花板等,涉及費用達六萬三千元;而在傢俬設備方面,也更換了梳化、茶几、電視機及添置記事白板,涉及費用二萬六千元。兩筆費用總數為八萬九千元,局長辦公室之後煥然一新。

社會福利署亦有改裝署長辦公室,去年八月接替余志穩出任署長的聶德權,上任數個月後即於去年底翻新或更換書櫃、牆紙、電視機、會客梳化及座椅,涉及開支約八萬元,僅次於稅務局。

當局聲稱裝修辦公室或更換物品是因它們使用年期長,但本報卻發現每個部門維修辦公室或添置用品的準則都不一樣,各個部門在決定購買物品時擁有極大自主權,現行的「監管機制」未能確保這些部門善用公帑。以一套梳化為例,究竟使用多久才需要更換,三個有份更換梳化的部門答案都不統一,社會福利署的回覆是「十多年」,運輸署是「十年」,創新科技署卻是「五年」。

此外,政府發言人表示,每個部門可因應辦公室的實際情況和運作需要,按相關採購規例,如報價及審批程序等購買物品。不過,何謂「實際情況」或「運作需要」,發言人則沒有詳細說明。以創新科技署為例,去年九月該署為署長王榮珍購買一部價值五千四百元的iPhone手機,但其他九個部門首長均無此要求,選擇用政府提供的手機或自己的私人電話。

本報曾向創新技科署追問購買iPhone手機的原因,該署發言人以「工作需要」為由購買,至於是署長甚麼工作需要使用iPhone手機,發言人並無回覆。消息人士說:「政府有手機供應,如果有官員唔鍾意,可以自己買,若果用公帑購買呢啲咁貴嘅手機,容易招人話柄,會被質疑係大花筒,所以好少高官會咁做。」

議員轟嘥公帑唔環保

根據現行政府的採購程序規定,購買五萬元或以下的物品或服務,只需索取最多兩份報價;五萬元至一百三十萬元的物品或服務,則需索取五份報價。但政府部門在索取報價後,決定翻新辦公室或添置傢俬電器前,需要經過哪些審批程序?政府發言人稱需按現有既定準則審批,至於工程項目及費用則視乎「實際樓宇狀況及部門的需要而定」。不過,發言人無闡明「既定準則」的內容為何,難免惹來「官官相衞」的猜疑。

「呢啲政府部門缺乏監督,好易浪費公帑,審計署應展開專項審計,審查新署長或局長上任期間嘅裝修開支係咪必須。」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一些物品只用了約五年,就因新署長或局長上任要更換,不但浪費公帑,而且不環保,更可能出現「上行下效」的不良風氣,建議審計署和行政署跟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