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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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茄扒飯無番茄 食客拗輸兼捱拳

戇直食客將餐牌照片當真!一名男子昨在油麻地一間茶餐廳吃鮮茄豬扒飯,結帳時卻稱餐牌照片上有三塊番茄,他所吃的碟頭飯一塊也沒有,要求減收兩元,與女店員爭執,惟最終拗輸,悻悻然全數結帳離開。剛由外面返回的店東誤會有人食霸王飯將其截停,有人怒氣未消,嘲笑店東語帶鄉音是黑工,結果遭人再請吃一頓老拳。

昨午十二時許,姓陳(三十三歲)男子到廟街一間茶餐廳午膳,點了一客二十四元的鮮茄豬扒飯,店員將飯送上,陳沒有投訴,將飯吃光。到結帳時,陳卻取起餐牌,指餐牌上的鮮茄豬扒飯照片有三塊番茄,但他吃的卻沒有,認為貨不對辦,要求女店員減收兩元作為三塊番茄的補償。

店東飲完咖啡才返署

女店員斷然拒絕:「食完你先嚟講!如果你要番茄,我成兜畀你吖……你係咪想唔畀錢吖!」陳揚言報警,女店員毫不退讓:「你夠膽就報警,依家係你食嘢唔畀錢!」陳說不過女店員,「維權」失敗,惟有放下二十四元氣沖沖離去。

姓洪店東(五十三歲)剛巧返回店舖,見陳匆匆奪門離開,以為他食霸王飯,立刻追出店外,追了五十米終將陳截停,質問「你係咪食嘢唔畀錢!」因洪說話帶有鄉音,陳出語反諷:「你啲廣東話都唔正嘅,係咪黑工嚟o架?」有人聞言大怒,揮拳痛毆陳一頓,然後離開。

廣告宣傳品不能當真

陳的右面、嘴及身體受傷,致電報警,他其後帶領警員到茶餐廳,拘捕涉案店東。洪當時正在店內吃飯,飲完一杯凍咖啡,始施施然隨警員返署助查,陳其後由救護員送院治療。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餐牌只屬宣傳品,而廣告宣傳照片的物品,通常都與真實物品有出入,只要不是太離譜,不算違法。他說,食客若認為食物「貨不對辦」,應即時投訴,因為吃下食物等同接受了該食物,且「證據已經食咗落肚」,事後很難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