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奇怪,香港近日接二連三出現索K的士司機,以後見到司機迷迷糊糊、呆呆滯滯,認真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尤其是經過高速公路,想提早付錢落車也不可得。這個時候,惟有以暗自忖度這廝究竟是喝了酒抑或嗑了藥來打發時間。
司機濫藥歪風愈演愈烈,甚至有的士司機索K後駕車被捕,保釋後不足一個月內再犯,車輛儼然化身大殺傷力武器橫衝直撞,小市民惶惶不可終日。好笑的是,警方日前才表示要修例,加強打擊藥駕,後知後覺的程度,惟有Google在全球各地拍攝街景製作地圖,四年後才發覺侵犯別人私隱可堪比擬。
老實說,K仔司機明目張膽通街走,恰恰是當局執法不力種下的惡果。警務處副處長曾偉雄亦承認,警方可透過路障截查懷疑醉駕司機,但針對藥駕問題,警方只可以在意外後調查司機有否吸毒,再決定是否採取行動。濫藥本身明明已是罪行,藥後駕駛可說是兩罪並發,按理應加強打擊才對,怎麼警方反而更加鬆手?
不知各位對曾Sir這番話有何看法,如果筆者是K仔司機,一定喜出望外──這不是間接承認自己是冇牙老虎麼?濫用藥物不要緊,反正只要「醒醒定定」不出亂子,警方也莫奈我何,博得過。
然而話又得說回來,遲到總好過冇到,問題是警方現在才說要研究修例,並派員到外國取經,當局做事向來慢幾拍,等到警方吸收完外國經驗,再諮詢公眾,隨時再拖個幾年時間,期間不知又有多少無辜道路使用者淪為藥駕司機的輪下冤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