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5/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逼購物12內地客獲退款

【本報訊】一行逾五十人的雲南旅行團,投訴遭港導遊禁錮於珠寶店內強迫購物,旅遊業議會跟進投訴後,指團友已獲安排百分之百退款,但有團友在港親屬質疑只有提出退貨「回水」要求的十二人獲賠償。旅議會強調會為投訴人作退款安排,呼籲其餘四十一人若有不滿可要求退款。

團友在港親戚廖文浩昨稱,五十多名團友於十二日被帶到紅磡一間珠寶店,該店前門落閘,後門派員把守,團友若不出示購物發票便不能離開,結果他十二名親屬團友花費萬多元購物。

政府監管不力損港聲譽

廖趁翌日自由活動時間,攜同大部分發票及珠寶與三名親屬團友,到該珠寶店投訴始獲退款,但仍需扣除百分之三信用卡手續費。他引述親屬團友稱,「去過歐洲、日本等十五、六個國家旅行,無一個地方似香港會逼人購物,日後點敢叫老婆仔女來港旅行?」他批評港府對旅遊業監管不力,導遊運作黑暗,影響香港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