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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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婦自爆五毒招虐女

內地新移民婦與前夫誕下長女後離婚,情緒大受打擊,更患上精神病,及後她再婚誕下幼女,惟她需獨力照顧兩女兒,心力交瘁下曾以五招虐待她們,包括以刀背掃背和用剪刀膝等。女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裁判官直指案情非常嚴重,除非心智有問題,否則一般人在正常情況下,不會如斯對待親生女兒,現將被告還押候判。

被告陳付霞(三十二歲)昨應訊時一直低頭哭泣,控罪指她在○七年底至今年五月,於深水埗北河街家中虐待九歲長女。法庭先索閱其精神、心理、感化和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將她還押小欖精神中心至本月二十八日判刑。

社會福利署昨回應,得悉被告案件後,已作出了解並為該家庭提供支援及輔導,包括為受害女童安排緊急住宿。

離婚後難控制情緒

案情指出,被告九八年在內地與港漢結婚,○○年誕下長女(九歲事主),○五年移居本港,惟與家姑關係欠佳而離婚,自始患上精神病,令她難以控制情緒,同年再婚與內地丈夫再誕幼女(現年三歲)。因現任丈夫長居內地,依靠綜援維生的被告照顧兩女感獨力難支,常向社工求助。

○七年底,被告覺事主頑劣及做錯功課,一時衝動下,先後用手及衣架打事主的臀及手掌、用刀背掃事主背部,更曾用剪刀事主右膝,令對方至今仍留有兩厘米疤痕;而每當事主說謊,她便用縫紉針刺事主的手。此外,被告亦曾帶幼女到天台企圖一起跳樓。

至今年五月五日,被告找社工協助申請公屋時,「自爆」曾用針及衣架襲擊事主而揭發事件。法庭早前頒令事主出院要交保良局照顧,而幼女則交由父親照顧。

案件編號:KCCC 2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