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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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ygroup無王管幼童高危

啟迪幼兒身心發展的遊戲小組(playgroup)近年大行其道,但原來遊戲小組的營辦是「無王管」,令參加的幼童危機四伏。教育局昨指,有家長陪同下進行的遊戲小組既不受社會福利署規管,提供服務的機構亦毋須註冊為學校,因此當局無從為遊戲小組的學校分類。有立法會議員及幼兒教育業界人士擔心,有大批幼兒和家長聚集的遊戲小組機構,消防安全成疑,猶如都市計時炸彈,要求政府堵塞法律漏洞加強監管。

遊戲小組的性質介乎幼兒教育及託兒服務之間,形式五花八門,包括運動和感官刺激活動、身體協調、語言、認知及自理學習,不少遊戲小組接受十八個月大或以上的幼童參加,家長可陪伴參與活動。

家長陪同活動不受規管

立法會議員譚耀宗指,不少私人機構在多層商業大廈內開辦遊戲小組,質疑幼童的照顧及安全。教育局局長孫明揚昨書面回覆提問時表示,根據《幼兒服務條例》,任何同時接收超過五名未滿三歲的兒童,以給予照顧與監管的處所,均須註冊並受社會福利署監管,現時全港有二十三間有關註冊幼兒中心,但遊戲小組在家長陪同下進行活動,不屬社署規管。

任何機構在任何一天向二十人或同時間向八人以上提供教育課程,便須註冊為學校,註冊學校及註冊幼兒中心均須符合消防裝置和設施的規定,在過去三年間,局方處理五十四宗懷疑未經註冊學校取錄五歲以下幼童的個案。但旨在促進幼童智力發展的遊戲小組則不在《教育條例》的規管範圍,教育局亦無幼童遊戲小組的學校分類。消委會亦沒有相關的分類投訴數字。

不過,記者在互聯網上隨便搜尋,已找到數十家遊戲小組機構的宣傳簡介。教育界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表示,遊戲小組形式「又唔係教書,當係畀個小朋友玩吓」,正正落入法律的真空地帶,不受各方規管,「個地方、設施又唔知合唔合規格,小朋友嘅安全好成疑問」,他提醒家長若安排子女參加遊戲小組,應先視察場地是否安全合適,政府亦要盡快研究如何堵塞法律漏洞。

香港幼稚園協會永遠會長胡肖霞亦指,不少遊戲小組走法律罅,同一時間只向數名幼童提供課程,以避過註冊規定,部分提供遊戲小組的場地未必符合消防及幼兒安全要求,「依家政府冇規管,走火警、防火設施都唔知足唔足夠,對小朋友好危險!」她促請政府盡快把遊戲小組納入規管範圍。

有為女兒報讀遊戲小組的家長指,學費每堂約五百至六百元,上堂時間僅短短四十五分鐘,相信不會「咁好彩」發生事故。她又謂,報讀前已得知位於商廈的學習中心不受教育局的條例監管,但認為政府應加強規管教學中心附近如消防、急救等設施:「如果火警,真係成棟樓啲小朋友一齊走火警!出咗事就分分鐘冇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