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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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劏孕婦奪嬰女文員囚10年

假扮有孕的女文員誘使真孕婦上門,並劏肚欲取嬰,致胎兒性命不保一案,女被告去年九月在高院承認蓄意傷人及誤殺嬰兒罪。法官昨判被告入獄十年,並指被告雖無精神病,惟她童年不快及敏感個性,加上三度懷孕卻因墮胎及小產均未能成為人母,妒忌心強下始作出怪異及極端行為。法官認為她雖並非存心傷害事主母子,但確想奪取胎兒,對社會存有危險性,須長期接受心理治療。

二十七歲被告梁倩婷,被控在○八年九月十六日於粉嶺花都廣場住所內,嚴重傷害李姓女事主(二十六歲),欲取出對方腹中男嬰,男嬰事後因腦部缺氧,最後家人在翌年三月決定「拔喉」讓男嬰離世。被告昨透過辯方律師,向事主及其家人致歉。她聞悉囚十年時並無激動,但翻譯引述報告談到她不幸童年時,被告便不停痛哭。

法官索閱她八份精神報告及兩份心理報告,昨判案時引述報告稱,被告母親十六歲誕下她,並在她五歲時離家出走,其父再娶,被告由祖父母養大,其父雖時有探望及在物質上滿足她,惟被告常有被遺棄感覺,後來祖父母要兼顧表弟妹,更感愛被分薄。

一次墮胎兩番小產

被告一直想擁有快樂家庭,十八歲與前任男友拍拖且懷孕,二人最終分手,被告亦打掉首名胎兒一直感自責,自此更聲稱聽到嬰兒哭叫聲。她二十一歲與是家中獨子的丈夫結婚,感傳宗接代的壓力,○四年懷孕,惟兩個月後小產。被告認為丈夫常玩遊戲機,對她關心不足,又覺家姑因流產一事不快及責怪她,之後再聽到嬰兒哭叫聲。

○八年初,被告第三度懷孕,惟兩個月後又小產,她隱瞞家人,假扮有孕及與同事分享心得。多名精神科醫生均認為被告並無精神病,而心理專家則指她有心理問題,認為她生性敏感,個性依賴,很介意別人的看法,有自憐傾向,自尊心低;她雖無反社會人格,但有人格障礙及自殺念頭,若不能解開心結,仍會易妒忌他人,不排除重犯可能,故須長期接受心理治療。

案情指被告事發時透過「親子王國」網站,聲稱送嬰兒用品,誘使事主上她家,然後藉機替事主按摩時,用電線勒暈事主及劏開對方肚皮。被告丈夫回家時發現血案,即把事主母子送院。

案件編號:HCCC 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