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香港人,怎一個苦字了得。生時住不起樓,死後要找個「陰宅」往往也非易事。日前有團體發起遊行,抗議當局處理骨灰龕問題採取「三不二無政策」。甚麼是「三不二無」?就是不立法、不規管、不執法,以及無長遠規劃、與市民無溝通。事實上,面對遊行人士要求會面,周一鑊的確貫徹了「無溝通」的宗旨,睬你都傻。
問題來了,買不起樓,尚且可以租房子勉強湊合湊合,輪不上骨灰龕又該如何自處?好像沒聽說有陰宅出租的,或許怕一旦出現「租霸」不好追討吧!
想來想去也搞不通,到底政府加快興建骨灰龕有甚麼困難,斷估豪華骨灰龕也掀不起甚麼炒風。我想,政府總不至於怕被批評用公帑資助人「上樓」投資致富,要不要再諮詢公眾幾個月,等到十月施政報告才公布詳情?
老實說,建骨灰龕,怎麼說也比給人住的房子省時省事,起碼人均佔用位置小得多,又不用建泳池會所等配套設施,況且如果怕引起鄰近居民爭議的話,大可以在偏遠地區興建。煲呔曾叫人買不起樓「住遠啲」是涼薄,孝子賢孫掃墓多走兩步,不但不應該嫌煩,反而應該視為孝心的表現。
如果當局真的認為起骨灰龕太麻煩,也不是沒有辦法,乾脆提倡在海上撒骨灰就得了。古人說︰「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只要你周一鑊肯做一回君子,帶個好頭,自然萬民響應,屆時你不但可以安坐冷氣房甚麼都不用做,也就毋須再苦苦思量提出將工廈改建成骨灰龕堂一類的餿主意,貽笑大方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