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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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繩總教練涉狎男童

香港跳繩代表隊總教練鄭子廚(圖),去年七月帶隊參加首次在本港舉行的「第五屆亞洲跳繩賽」時,疑趁在中文大學舍堂與一名十三歲港隊男小將集訓獨處之際,涉替該小將手淫被捕,控以一項非禮罪名。案件原定昨於粉嶺法院開審,惟控方表明鄭事發後曾透過互聯網與事主聯絡,內容涉及本案,裁判官遂將案押後,以待控方準備有關證明文件。

二十八歲的被告鄭子廚,昨否認一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去年七月二十五日,在沙田香港中文大學國際生舍堂內非禮男童X。

中國香港跳繩總會發言人昨回應稱,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予置評,而該會於事發後已停止被告的教練職務。

被告昨日獲多名親友及一班年輕人到庭支持,他亦一身運動裝束,穿着印有香港花式跳繩隊Skipper'z的運動外套應訊,全程表現鎮定。他又透過代表律師向法庭表示,由於有腳患需要更換座椅。

控方表示,涉案男童X只得十三歲,去年七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七日期間,他與四十名人士參加為期五天的「亞洲跳繩賽」,被告當時為X的教練,警方於九月將被告拘捕,他於警誡下保持緘默。

裁判官臨時換人

控方表示,除X會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外,亦會傳召其母親及另一名接獲投訴的跳繩教練作供,且會播放X的會面影帶。辯方則表明除被告外,亦會傳召一名十四歲的參賽少年作證。據悉,被告於案發日與X單獨共處時,涉嫌曾替X手淫。

本案昨日審訊時可謂一波三折,當控方宣讀控罪書及部分案情完畢後,裁判官突然表示認識與X進行會面錄影的社工,更說與「呢位朋友都幾熟」,故此即時將案件轉交另一名裁判官處理。

延期審被指不公

惟控方於「換官」後,向法庭指被告與X於案發時曾透過互聯網的msn對話,有關內容涉及本案發生的情況,故要求呈堂,又申請將案押後以待準備有關電腦證明書。辯方即時提出反對,指本案已第二次延期審理,對X不公平,兼構成精神壓力。

裁判官最後鑑於要有全面證供才能達至公正的判決,故准控方押後以備有關電腦證明書,惟提醒控方「今次係最後一次」,遂將案件押後六月二十八及二十九日續審,被告准繼續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FLCC 2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