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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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亂鑿牆加大門 屋署懶理

【專案組記者黃燕雯報道】近年不少業主為將劏房增值,擅自在走廊鑿牆開大門,惟屋宇署竟以不涉結構牆為由,允許業主以防火物料木門取代磚牆,便可隨便鑿牆加門。居民直指屋宇署是變相鼓勵其他人有樣學樣,擔心大廈結構會受影響。

用防火門即撤「還原令」

記者先後到過兩個分別位於深水埗及慈雲山、自設獨立大門的劏房睇樓,租金達三千四百元及三千七百元。其中位於深水埗的劏房,該幢唐樓原本只一梯一伙,卻被改裝成四個劏房,其中一個劏房更設有「獨立門口」,另三個劏房則要由原大門出入。

至於慈雲山的自設大門劏房,則在一幢逾四十年樓齡的大廈內,業主將單位一分為二,並另開新大門供「子單位」出入。工程開始時,該幢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已透過區議員去信屋宇署投訴,屋宇署並曾向業主發命令要求業主將單位恢復原狀,但違規業主其後只將大門換為符合消防規格的木門,屋宇署便撤銷命令,批准其以防火大門取代磚牆。

「個個都係咁做,呢幢大廈一層有十三戶,豈不是會開二十六個門口﹖」該幢大廈住客司徒先生直指,屋宇署是變相鼓勵其他人有樣學樣,擔心大廈結構會受影響。工程師學會結構部主管朱沛坤指,要加開大門需符合結構及消防安全,估計該大門位置因無阻礙消防通道,且大門為防火物料。不過,他強調:「屋宇署唔管,唔代表佢得!」因為一般大廈公契都訂明不可胡亂改動大廈間隔。

變相鼓勵業主有樣學樣

該幢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林太氣憤地說:「保障大廈的結構安全係屋宇署責任,佢點可以將個波推畀我哋,佢咁做係變相鼓勵業主胡亂加開劏房大門。」她坦言法團只有數萬元儲備,即使可以循民事途徑要求業主不可改動間隔,亦沒有錢打官司。屋宇署發言人表示,由於慈雲山有關單位的新建門口沒有涉及建築物結構,屬豁免工程,故已撤銷原有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