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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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來港帶逾7.8萬元擬須申報

【本報訊】港府為配合國際打擊清洗黑錢政策,計劃向入境旅客實施現金管制,日後旅客攜帶超過一萬美元(約七萬八千港元)現金或旅行支票來港,便須主動申報,否則可能違法,有關建議稍後會諮詢公眾,政府發言人強調有關措施並非限制旅客攜帶大額現金進出本港。不過,有旅遊業人士擔心措施對旅客造成滋擾,影響他們的訪港意欲及本港商戶的生意。

本港一直以自由港見稱,未有向旅客攜帶金額設訂上限,而內地當局雖設有外匯管制,但對來港旅客一向執法不嚴。惟國際「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於○八年發表報告,指本港於打擊清洗黑錢的政策上缺乏現金管制一環,港府經過兩年研究,將於今年第二季提交報告,同意按國際要求研究向入境旅客實施現金管制,即旅客日後來港,需申報攜帶的現金及旅遊支票金額。

配合各國打擊洗黑錢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回應指,香港是自由港,並無限制任何人帶錢出入境,但其他國家為打擊洗黑錢罪案卻有相關申報制度,故香港亦有需要作出檢討,配合世界各國打擊洗黑錢活動,履行香港本身的義務,政府會就如何制訂一個方便的申報制度及是否需要執行作出檢討。

政府發言人表示,會就建議制度的詳情,如超過多少金額才須申報諮詢業界,以確保切合本港情況,但強調不會就攜帶大額現金進出本港作出限制。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業界支持政府打擊清洗黑錢政策,又認為要求旅客申報沒有問題,但執法必須小心,避免滋擾旅客,如會否嚴加搜查,否則會打擊訪港意欲。他坦言內地旅客始終喜歡攜帶大量現金來港購物,現金管制將對本港消費市場造成影響。

影音店負責人鄧先生稱,內地旅客大部分以現金交易,若實施現金管制,估計生意會下跌一至兩成,希望當局顧及中小企的生存空間。珠寶店負責人盧先生亦指,洗黑錢有很多渠道,限制旅客攜帶現金未必是最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