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塌樓意外,外界最關注的焦點之一,是有報道指出事唐樓的地舖正進行修裝工程,懷疑有工人誤鑿主力牆而釀成慘劇。然而對於這樣一個關鍵問題,屋宇署署長區載佳卻以仍在調查為由拒絕透露詳情,就連負責裝修工程的公司有否註冊、出事當日工程是否仍在進行中等基本資料亦諱莫如深。最離譜的是,對於甚麼是「外來力量」,署方竟推說要待進行建築物料測試及科學鑑證後才能確定,而調查對象則包括事發前正為地舖進行維修及清拆僭建物工程的人士,以了解是否有人蓄意破壞,至於何時完成測試,就更加是遙遙無期。人們不禁要問︰連最基本的查證工夫也未做好,發表調查報告到底有甚麼意義?
平心而論,這份「百無報告」也不是完全沒有結論。區載佳強調,樓宇安全系數急降,原因是樓宇年久失修,因此樓宇需經常進行維修保養。問題是,舊樓需要維修,這不是說了等於沒說的廢話嗎?更離譜的是,這話聽在受影響居民耳中,彷彿暗示他們坐視樓宇安全隱患,要為塌樓負上主要責任。
屋宇署一再以調查仍在進行中為擋箭牌,拒絕清晰交代塌樓起因,但就算撇開調查結果不論,其在事件中巡查不力、監管不足,亦難辭其咎。例如該署早於○四年起,多次對出事唐樓發出修葺令,但未曾發現有即時倒塌危險,過程中是否有人敷衍塞責?當局有沒有切實跟進維修情況?
又例如有報道指屋宇署人員在塌樓意外前兩個多月曾應業主要求視察樓宇,惟無進入地舖視察,以致唐樓主力柱中已有斷掉的情況仍懵然不知。此事是否屬實?如果及早發現,能否避免一場大災難?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屋宇署對自身的責任隻字不提,反而歸咎於虛無縹緲的所謂「外來力量」,與其說這是一份調查報告,倒不如叫「卸責報告」更貼切。
不反躬自省也就罷了,屋宇署反而不失時機地自我吹噓,強調已完成巡查全港四千幢樓齡逾五十年的舊樓,發現有兩幢須進行緊急維修,另有一千幢有明顯欠妥之處,已發信限令業主盡快進行修葺工程。表面上,屋宇署煞有介事,風風火火地發起全港驗樓大行動,似乎對舊樓安全問題高度關注,但問題是,觀乎屋宇署巡查舊樓的往績,誰能保證這不是一場敷衍民意的「驗樓騷」?
在塌樓慘劇中痛失愛兒的童女士哭訴︰「我個仔好畀心機讀書,點知以為最安全嘅屋企竟然變葬身之地,點都應該還我個仔一個公道!」聽者心酸,聞者動容。當局不去徹查原因,切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反而一味卸責,又何異於在遺屬傷口上灑鹽!